全家人一起吃飯就是開心(112.11.15)

「育兒中的三餐是家族之餐。像是把家人結合為一的儀式。

其實,是什麼都無所謂,只要能夠高高興興在家吃飯就好。

在孩子喜歡外食以前,我還有一段充裕的這種時間。」

~ 《食記百味》吉本芭娜娜寫於小不點兩歲半

 

前幾年有一句「孩子的保存期限只有18年」的流行語,我想指的不僅是孩子離家念大學而已,在他們十八歲以後,要湊足全家人一起吃飯也是不容易的事。

幸好我們以前在餐桌上的時光大部分是愉悅的,小孩輪流說著學校裡發生的大小事,我總是藉著(不經意)的一句提問,幫助他們思考或是說得更多,這時要有高度的覺察,提醒自己絕不說出評斷的話語:「你這樣做不好…」連建議都不用多給,只是聽他們說。

我會過一陣子,等找到合適的例子,再很有心機的與他們分享可能的解決辦法,但有時孩子還是會想繞點遠路,那也無妨。就像從甲地到乙地有很多走法,最短路徑可以很快抵達,但是多走幾段叉路,或許會遇上一家好吃的臭豆腐店,就是停下來享受一番再出發。

吉本芭娜娜說餐桌上的食物是什麼都無所謂,這我是同意的。說起我們的餐桌,曾是我耗盡心思的展場,回想起每日備餐的那些年,真有點「東市買駿馬、西市買鞍韀」的意味,進廚房後再組合成家的味道。當然外帶的美味也可以當作要角,但是要記得放入家裡的盤子,融入我們家的餐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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