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美國行]不知者,有罪?(104.7.12)
這趟從舊金山、洛杉磯到聖地牙哥的自由行,總共跑了一千多英哩,
一路上雖然小心謹慎處理許多未知的狀況,還是有一些疏漏之處,
只能說美國太大了,甚至連住在當地的朋友都不見得有經驗。

每到一個地方停好車後,總是要努力地研究如何繳交停車費,第一張照片是從舊金山南下,開往洛杉磯途中經過的 Santa Barbara 海邊,導航把我們帶到這裡,停車位還不少。收費亭裡沒有人,我觀察附近幾輛車的面板上,只有部分夾著記錄著時間的停車單。

[美國行]不知者,有罪?(104.7.12)
基於誠信原則,我們當然是要付費的,從丟下銅板開始算,每小時美金兩元,看你要停幾個小時就投入多少錢。等我們逛了一圈準備離開時,那些沒付費車子的擋風玻璃上夾著大大的黃色單子,上面寫著 PARKING NOTICE,我很好奇地想去拿一張來看看到底要罰多少錢,不過終究還是沒有多事。

[美國行]不知者,有罪?(104.7.12)
過兩天到了 Santa Monica 海邊,沿路都是停車費美金十元的停車場,一路往海邊開,眼尖地看到個限停一小時的停車區,孩子們又站在收費亭前研究了很久,一位好心的大叔告訴我們要回頭去看停車格的 Space Number,先輸入停車格號碼再丟銅板。

其實我們是很樂意「使用者付費」的,但是接下來的兩個例子卻是在「不知道」的情況下發生,一個在臨上飛機前補繳成功,另一個狀況到目前為止還沒收到罰單,只能繼續祈禱了。

[美國行]不知者,有罪?(104.7.12)
在舊金山投宿的旅館位於機場南邊的 San Mateo,因為擔心剛到達會有時差,第二天打算買 City PASS 一日卷作市區觀光。把車子開到Millbrae 準備搭乘 BART(應該可以算是捷運)進城,很開心看到一座好幾層樓的停車塔,進入之後沒有任何的收費亭,免費嗎?大家停了車快速地往捷運站移動,我們買票進站也開始觀光行程。再度回到 Millbrae 已是晚上八點,出捷運站後我看著牆壁上的字眼:停車費一天美金 2.5 元,到哪裡交錢呢?一起出站的人都開著車離開了,我們自言自語地說:或許出口處會有收費亭吧!但是沒有經過任何柵欄和收費處,只好滿腹狐疑地開回旅館。

從網路上查到的資料是停好車後要記下停車格號碼,進捷運站之後才有繳費機可繳費(表示只有搭乘捷運的人才能把車停在停車塔裡)。我們已經離開捷運站,而且每個人只約略記得 20??,沒人知道確實的號碼,我們是很樂意繳費的,但是卻沒有辦法補交。網路上有人表示回台灣後因此收到一、兩百美元的罰單,我們本來打算隔天回捷運站去問問,問題是沒有確實的停車格號碼也無從繳費,從舊金山旅館退房時詢問櫃台人員,她們幫忙從網路上查詢後表示,那天離開停車塔時車上沒有夾任何罰單,大概就是沒事(沒有被稽核到未繳停車費),如果接到罰單也只能認了,真是非戰之罪啊。

另一個烏龍事件是從洛杉磯的 Santa Monica 海邊往聖地牙哥的途中,原本應該是走 405 號公路直接銜接 5 號公路到目的地,導航卻帶我們開上 73 號公路,雖然英文不是很好,看到 Toll的字樣隱約覺得不妙,沿路一直有看板提示五日內可以到某網站補繳,真有上了賊船的感覺。73 號後來還是接上 5 號,我有個天真的想法:會不會只是過境,不用付費啊!如果真的是這樣,就不會有那麼多提醒五日內上網繳費的看板了,而且已經被拍下行車記錄,逃不掉的。為了不想收到罰單,只好研究如何上網註冊繳費,單次收費是 7.5 元美金,難怪 73 號的車流量比 5 號公路少很多。回程時在導航系統上設定避開 Toll Road,直接從 5 號公路回到洛杉磯機場,繳了 7.5 元的學費,下次就不會再上當了。

在美國講求誠信原則,我們也是很守法的,但是卻因為入境不知習俗為何而無所適從,下次再出門得準備一本小冊子,隨時記下停車格號碼以備不時之需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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