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學期的體育課換了新老師,老師常讓全班跑兩圈操場後進行「自由活動」,
所謂的「自由活動」就是讓小朋友隨興分組,隨意的打各種球,隨意的活動,
有時器材室沒有足夠的球可用,很快的四十分鐘就過了。
以前琳琳班的體育課是一個月上一個單元,以樂樂棒為例,老師先介紹規則,接下來作基本練習和分組競賽,怎麼常聽嘟嘟說著「自由活動」呢?我隨口問起老師上課時在哪裡呢?嘟嘟說:「在樹下!」,這是什麼體育課啊!
對嘟嘟的導師提出我的疑問後,她也回應每次上完體育課回教室的狀況,小朋友們總是互相告狀等待排解糾紛,都是「自由活動」惹的禍,不僅如此,體育老師還早退,小朋友們目送他走出校門口,導師轉而詢問這位體育老師上課的其他班級,導師們也抱怨連連。嘟嘟還說小朋友們在體育館內不當使用器材,老師也不制止,下課離開前他詢問是否要復原器材,老師也不置可否。
原來這位體育老師是學校新聘的「鐘點教師」,後來導師決定向教學組長反應,尋求解決之道。
有時聽孩子們說起學校的生活,心裡會有捏把冷汗的感覺,老師怎麼作,孩子們都看在眼裏,只是目前他們還不太會批判,但耳濡目染學到的就是我們現在帶給他們的種種。我沒有再細問體育課到底上些什麼,不過「自由活動」的時間確實減少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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