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活課程裡有一單元是「我長大要當什麼?」(我的志願),兩班的活動不太相同,
琳琳的老師和孩子們討論後要他們完成一幅畫,描述自己未來工作的情形,
從幼稚園大班開始,琳琳的志願就是當老師,現在當然沒有改變,
琳琳說班上有好幾個女生也都想當老師呢!(點照片可放大)
嘟嘟的班上可精采了,他說老師被同學們逗得哈哈大笑,有人想當李小龍(有些小朋友不認識李小龍),有人想當「海綿寶寶」和「變形金剛」,還有人想當「公主」,小朋友們直呼「不可能」,老師說只要穿得漂漂亮亮的,在家裡甚麼事都不做,那就是「公主」了呀!我不需要華服,不過我也很想當「公主」啊!
為什麼很多孩子的第一個志願都是「老師」呢?「老師」是孩子除了父母或褓姆之外第一個接觸最頻繁的對象(工作),如果遇上諄諄善誘的老師,孩子很容易把「老師」當成工作的典範,於是立下當老師的志願。
洪蘭老師在 11月 16日的國語日報「教養科學觀」專欄文章「閱讀生命,學習典範」中提到閱讀量的議題,她說:「我們的學生書看得不夠多,缺乏典範,自身的經驗又不足,才會常常覺得生活無目標、生命無意義。」,她還提到美國的中學生一學期至少讀十四本經典的書,而且讀完後要做深度的討論。閱讀量的差別也會反映在生活與品德教育上。
當老師也是個不錯的志願,不過生活還有許多可能,我們聽過的「偉人故事」裡有華佗、林肯、李時珍(花了二十七年編寫本草綱目)和史懷哲,透過閱讀和生活的體驗,希望嘟嘟和琳琳將來可以找到真正「樂在工作」的志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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