讓別人贏!(108.5.29)

1637期商周有篇趣味的專欄,由黃冠華執筆。從自己贏到雙贏,似乎已是很好的結果,

但是讓別人贏,是黃先生的老爸一生的智慧,他說讓老婆贏可以換得比較好過的日子,

這話倒是說得很實在。

 

文中提到他的老爸獲得布袋戲團在國家劇院公演的票,但老媽興趣缺缺,老爸於是約了同好一起前往觀賞。老爸欣賞後,對黃先生重溫現場表演,說得口沫橫飛,當時老媽並不在場。等晚餐後,老媽問起先生,她得到的答案卻是表演非常一般,幸好她沒去。

這時如果是我的兒子,他可能會當場質疑,這簡直是見人說人話,見鬼說鬼話。但作者黃先生也真沉得住氣,決定私下再與老爸討論。

老爸說惋惜對方沒有欣賞到精采表演的作法,對整件事一點幫助也沒有。自己賺到一場好看的演出,已經夠了。對於發生過的事,不需要再炒冷飯或找麻煩。多說一句讓老媽贏的話,老媽覺得作對決策而很開心,帶來心情變好的附加價值,對家人是最好不過了。

讓別人贏,不代表就是讓自己輸。這位老爸的智慧真是有哲理,黃先生說這境界太高,自己若要作到讓老婆贏,還需要多幾年的修練

不知道讓別人贏在商場上是否適用,但應用在日常生活中,是很需要練習的功夫。夫妻之間的爭執總是想要佔上風,通常只有兩敗俱傷,很難贏,還要讓別人贏,這真的更難。

不過對於發生過的事,不需要再炒冷飯或找麻煩。這句話倒是很受用,至少這是比較容易達成的目標。常常對小孩犯錯的事要一說再說,美其名是再次提醒,卻會引來反感。以後真要慎言,不需要再炒冷飯或找麻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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