兒子說一趟美國行讓他增加了三公斤,每天吃著高熱量的食物,要不胖也難。
在美國旅行最方便的食物即是漢堡,點漢堡送薯條似乎是約定俗成的慣例,
基於不浪費食物的原則,只好全部吃光光。
一份漢堡大約台幣兩百元起跳,在 California Science Center 點餐時,琳琳希望可以點薯條,我觀察出餐的內容判斷薯條應該是內含的。這小孩已經吃得冒出許多小痘痘,還是想把握機會品嚐在台灣難得吃到的食物,她說痘痘等回家後再說吧。
說實話,美國的漢堡比台灣好吃,往聖地牙哥的路上,無意中在 Capistrano 小鎮發現 CARL'S JR.緊臨麥當勞,當時導航系統設定的是麥當勞,因為牆上的照片太誘人了,因此選擇了 CARL'S JR.,它果然很令人驚艷,漢堡的個頭很大也很好吃,薯條更是美味。
通常在旅館吃完早餐後,約十點才出發,等到兩三點才用午餐,速食店提供乾淨的休憩場所,真是方便的好鄰居,因此成了我們的首選。我也在想孩子們既然愛吃漢堡,就讓他們吃個夠,胖婆婆說:「把一年的 Quota 都吃光了!」
總共也才吃了幾餐, Subway 三明治、CARL'S JR.、IN-N-OUT 和 California Science Center 裡的 TRIMANA GRILL 漢堡,麥當勞、 Wendy 和 Burger King 都還沒吃過呢。在洛杉磯準備搭飛機回家的那天午餐,想吃 Panda Express 的人佔了多數,可見好吃的東西吃多了還是會膩啊。
旅途的後段遇上用餐時間,我問他們想吃什麼,回答通常是:「除了漢堡和比薩,其它什麼都可以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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