雖然嘟嘟很會看鬧鐘,但吃飯的時間仍然很長,因為他常有一些狀況,例如吃到一半,
他會想便便,媽媽只好讓他從餐椅上下來,到別的地方"醞釀"一下.

有一次,嘟嘟實在吃得太久了,被媽媽處罰不能吃冰棒,所以琳琳吃冰棒時,嘟嘟只好
在旁邊乾瞪眼!把拔在一旁,看嘟嘟好像快要流口水了,一直灌輸琳琳"要分享"的觀念,
琳琳只好從善如流,分嘟嘟嚐一口,嘟嘟還抱怨:"太小口了啦!明天我就不分你吃喔!"
天曉得明天還有沒有冰棒吃!

媽媽看到這一幕,思考了很久,後來只跟琳琳說了一句話:"琳琳,你可以自己決定
要不要分哥哥吃!" 琳琳馬上回答:"喔!把拔你被挨罵了!"

上一次,媽媽說嘟嘟如果在"6"以前吃完飯,就可以吃冰棒,否則免談! 琳琳早已
吃完在等哥哥,媽媽問琳琳要不要先吃冰棒,什麼事都要和哥哥一起做的琳琳,當然
要等哥哥.結果長針早已超過"6".

把拔來了,把拔說:如果在"9"以前吃完,把拔就拿冰棒給你! 媽媽當場反對,
"6"就是"6",沒得商量! 結果琳琳和嘟嘟都沒吃成.

最近排行榜有一本書:先別急著吃棉花糖(Don't Eat the Marshmallow)
以"棉花糖的理論" 說明成功與失敗的差別在於是否有"延遲享樂"的自制力!

比較有趣的是有一則書評,作者說他的爸爸早就應用了"棉花糖理論".
如果每天領零用錢,那一天只有一元.如果一個星期過完才領,就可以領30元.
作者用30元買了遊戲糖果盒給同學抽,賺錢又累積零用錢.

嘟嘟的冰棒事件,還說不上"延遲享樂",不過媽媽至少要先達成巧虎說的:
"說到要做到!" 可憐的嘟嘟,有一個鐵石心腸的媽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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